一、比赛前的准备工作
1、到达比赛场地
裁判员及助理人员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。到达比赛场地前裁判员、巡边员准备好球鞋、三门球裁判员专用裁判服、口哨。
2、裁判会议
到达比赛场地后由裁判员组织召开简短的助理人员会议,内容包括:
⑴分配巡边员负责相应区域的裁判工作
⑵商定比赛开始后配合的方法、手势、信号。
⑶商定比赛中有关特别规定如何执行。
3、比赛前20分钟的工作
⑴裁判员应通知各队将球队成员的号码、姓名,上场球员的号码、姓名,队长的号码、姓名,教练员、助理教练员的姓名书面递交记录台。
⑵裁判员应组织巡边员检查场地是否符合规则的要求,球门是否按规则的要求安装,比赛的所有器材是否准备齐全。
⑶记录员应检查记录用表是否齐全,登记好所有球队成员的姓名、号码。
⑷计时员应检查计时表运转是否正常,不正常应及时更换。
4、比赛前10分钟内的工作
⑴裁判员应召集各队队长抽签确定各队球门的位置。
⑵各队球门位置确定后,通知巡边员安装好各自区域的分界旗和球门上的标志牌。
⑶各队在场上练习时,裁判员应注意观察练习情况,如有技术犯规发生立即进行处罚。
5、比赛前三分钟的工作
⑴离比赛时间还有三分钟,计时员应用信号即时通知裁判员。
⑵裁判员听到信号后,立即通知各队回到自己的球队席,做好比赛准备。
二、比赛休息期间的工作
1、第一、二两节比赛后,裁判员应通知巡边员及时调换分界旗和球门上的标志牌,通知各队按顺时针方向轮换场地。
2、裁判员应注意观察场上的情况,发生技术犯规应立即处罚。
3、每节比赛结束,裁判员应及时查验计时表和记录表。
4、第二、三两节比赛前一分钟,计时员应用信号通知裁判员。
5、裁判员听到计时员发出的信号后立即通知各队准备比赛。 |